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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《道德经》第三十九章言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……中的“一”到底指的是什么?

道德经》第三十九章言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……中的“一”到底指的是什么

“一”是万事万物的源头,“一”是开始、是开头、“一”为首,天为“一”,有天才会有地,有地才能育万物。万物始于“一”,国以皇帝为首,皇帝可以代表一个国家……还有另一层意思是,物以希为贵,同样的事和物以有一种为和为宁,如若出现两种以上的事和物就会不安宁有争端,如:一个单位有两个同等级别的领导,由于两个人思维方式方法不同就会有分歧,出现矛盾有争端了……这就是《道德经》中讲的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……的道理。

《道德经》第三十九章中云:“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;地得一以宁;神得一以灵;谷得一以盈;万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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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第四十二章中云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”所以这个“一”指的就是“道”。

《道德经》不论是阐道还是明德,其处处不离于道,因为道是万事万物的本质,是产生一切的母体,若遵从这个道的规律,天、地、神、谷、万物、侯王各得其序,反之若违背道之规律则各得其乱。

老子他老人家之所以用“一”来表道,是着重说明万物形成的次序,正因为有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的这个次序,所以每一个人都是道的表现形式,道从未离人,只是凡人迷惘而不自知。正因道不离人,所以每个人才能悟道成道,从而回归道之本体,怎么回归道体呢?《道德经》中云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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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》常说“阳顺阴逆”,道生万物这是阳,万物归道这是逆。因此欲为道者,法地、法天,最终自然而然,洞彻诸欲而明妙理,不拘于善恶而又能妙用善恶,道为体,德为用,体用不二,这是回归道体。

这其实和佛家的悟与迷是一个道理,悟则为佛,迷则为众生,众生迷于本性就在红尘苦海中沉溺,悟了本性就会悲智双运,不仅自己解脱还会为众生指明回归本性的方法。

这个“一”,严格来说,是指道的具体存在的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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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的本体是“无”,“有生于无”(第十章),这个最基本的“有”,就是“一”。

根据《道德经》第四十二章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”类比下来,“一”应该是“有”。

《道德经》第十四章里描述了它的特点,也指明了一即存在的有,虽然它的状态看起来“恍惚”: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


一”的特点是道能够表现自己的存在,是可见可感的道的存在,因此,在第三十九章,所列举的都是具体的事物。具体事物有个性,个性是来自于抽象的整体,所以这个“一”,也表示了事物的同一性。事物虽然纷纭多样,无非来自同样的来源,根本上是有同一性,也有统一性,来自同一个整体。

这个“一”,本身还是“道”,事物具有了“一”,既具有了存在的个性,更根本的,是具有了存在的可能性,具有了与万事万物相通的依据。凡是存在的事物,无不存有“道”,无不具有“有”和“一”。没有“一”,既没有存在的可能,也没有个性化的特点。

因而,《道德经》地三十九章才会这么说:

昔之得一者,天得一以清;地得一以宁;神得一以灵;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;候王得一以为天一正。其致之也,谓天无以清,将恐裂;地无以宁,将恐废;神无以灵,将恐歇;谷无以盈,将恐竭;万物无以生,将恐灭;候王无以正,将恐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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